应急发电机组应在温度为0℃的冷机状态下,仍能立即起动。
凡属自动起动的应急发电机组,均应设有主管机关认可的起动装置,其储能容量至少能供连续三次起动。除能证明人工起动有效外,还应设有在30 min内再起动3次的第二能源。
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台数的断定。有多台柴油发电机组备用时,一般只设置1台作为应急机组,从可靠性考虑也能够选用2台机组并联进行供电。供给急用的发电机组台数一般不宜3台。当选用多台机组时,机组应尽量选用类型、容量相同,调压、调速特性附近的成套设备,所用燃油性质应共同,以便进行维修保养及共用备件。
供应急用的发电机组台数一般不宜超过3台。当选用多台机组时,机组应尽量选用型号、容量相同,调压、调速特性相近的成套设备,所用燃油性质应一致,以便进行维修保养及共用备件。当供应急用的发电机组有2台时,自起动装置应使2台机组能互为备用,即市电电源故障停电经过延时确认以后,发出自起动指令,如果第1台机组连续3次自起动失败,应发出报警信号并自动起动第2台柴油发电机。应急机组宜选用高速、增压、油耗低、同容量的柴油发电机组。高速增压柴油机单机容量较大,占据空间小;柴油机选用配电子或液压调速装置,调速性能较好;发电机宜选用配无刷励磁或相复励装置的同步电机,进行较可靠。